作秀大善人郭台銘 vs. 利益小天使周錫瑋

 
全球第一大代工廠董事長 與 台灣第一大縣縣長 相遇 會迸出什麼火花?答案是:舌燦蓮花、天花亂墜、華(花)而不實… 總之,讓人感覺霧裡看花…
 
兩大金頭腦的結合,本來還期待會對寵物管理法令做出一些革新,結果是一個完全讓人不懂的『無言的結局』,對流浪狗問題的解決,根本毫無建樹可言。
 
不懂一:流浪狗問題造成的原因,大家都知道是寵物業者與棄狗民眾。所以寵物業者與棄狗民眾是既得利益者。聰明如郭台銘與周錫瑋會想不出來嗎?他們有這麼笨嗎?
 
不懂二:既然寵物業者與棄狗民眾是既得利益者,他們才是應該負責流浪狗問題的人。政治人物或立法諸公,會不知道嘛?(側寫寵物業者==> & 棄狗民眾==> & 樂生療養院土地開發業者==>)
 
不懂三:狗的問題,實際上還是人的問題,根本不是管狗的問題。講什麼管一萬隻狗的鬼話?(根本不放在心上,作秀式善人而已)
 
因此:
 
推估一:周縣長想競選總統,因此不敢得罪人。
推估二:郭董想競選總統,因此不敢得罪人。
推估三:實際上他們得罪了更多不養狗的人,所以他們鐵定選不上 (因為太笨了),哈哈哈~~~
 
請大家複製轉寄給立法委員&政府機關吧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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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本人要求從根本解決流浪動物問題
 
親愛的立法委員/縣長,
 
本人不想要替寵物業者與棄養民眾負擔飼養流浪動物的責任,因此我們要求實施如下條令:
 
1. 強制狗貓等大型寵物業者,在寵物出生滿 2 個月後必須植入晶片並向主管機關報備。大型寵物出生滿 2 個月後方可販售。
 
2. 寵物業者必須經過考試領有執證,禁止以不人道方式過度繁殖,違者以動物保護法處罰,並吊銷執照。
 
3. 寵物業者公開販售時如經查獲未植入晶片,將拍照存證、罰款、禁止該等寵物之販售,並應儘速補植晶片。如再查獲違規,除罰款外,一律立即吊銷執照。
 
4. 寵物出售時,除須登記飼主資料外,並紀錄寵物可資辨認之特徵,提報主管機關,以供流浪動物之飼主追蹤。
 
5. 流浪動物飼主經查確認為惡意遺棄,將課以罰款;累犯並得累罰。
 
寵物植入晶片的措施已行之有年,已經相當地有系統。上述這些條令並不是非份要求。
 
貓狗雞鴨牛羊豬等寵物都可以跟人類變成好朋友,都是有理智、有感情、甚至會講話、會叫媽咪的;牛在進屠宰場前甚至會恐懼到流眼淚…..。其實最好就是究竟禁止高等生命的繁殖與買賣!
 
我只是一個握有選票、認識幾十個朋友的無名小卒而已…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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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 唉… 代工就是代工… (老狗玩不出新把戲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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